2021—2030年“两个规划”专家解读系列之十三儿童与环境

为儿童全面发展创设更加有利的环境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陕西省“两个规划”编制组专家

谢雨锋


“十三五”时期,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为优化儿童发展环境提供了重要制度和机制保障,全省儿童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与发展。儿童期是人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儿童既同成人一样是具有独立地位的权利主体,又有不同于成人的特殊需求和发展特点,环境在儿童成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特殊功能,良好的环境是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设置了“儿童与环境”领域。该领域立足陕西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新发展格局,围绕为儿童全面发展创设更加有利的美好环境,提出10项主要目标、12项保障措施。

一、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在“儿童与环境”领域中,新规划将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作为重要、关键内容,提出“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和“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两个紧密联系的主要目标。在保障措施中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强调从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出发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和部署工作。尤其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倡导加强社会协同,构建资源有效整合、队伍有效动员、阵地有效利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儿童社会化工作体系。

二、推进儿童友好环境建设新实践,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要求和实践经验均表明,以儿童视角推动城市建设,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儿童成长的需求,而且也会为城市发展带来更多活力和创新。“十三五”期间,我省已先行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理念和构想,“新儿规”既完善了“儿童友好”的理念架构,又提出了“全域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的实践目标。其突出亮点就是新规划从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和发展环境友好等五个维度阐释了“儿童友好”的理念架构。并要求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制定适合我省省情的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标准体系和建设指南,支持城市街区、道路、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图书馆、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如此,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三、提升儿童媒介素养,积极应对信息时代新挑战

“十四五”时期,以信息化全面引领创新、以信息化为基础重构区域发展的新一轮信息革命浪潮正在到来。为此,新规划以“提升儿童媒介素养”为儿童赋权增能,明确回应了信息时代对儿童事业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提出增强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要求全面加强儿童科学教育、信息化教育和媒介素养教育,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和安全,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同时,新规划结合我省实际,注意到全省仍有一些欠发达地区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被排斥在互联网之外,无缘分享互联网带来的文明进步。因此,为进一步消除互联网发展的数字鸿沟,让欠发达地区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要求为他们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四、重视自然、人居环境对儿童的影响,强化儿童参与环境保护

与上一规划相比,新规划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将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建设作为儿童与环境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营造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校园及社区周边良好环境”、“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和“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作为进一步改善儿童发展的生态环境重要目标。并在保障措施中将儿童与生态环境建设落脚于在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优化生态环境对于儿童全面发展的影响。在保障措施中,明确要求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出具体目标,并将环境治理举措作为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关键方略落实到有关部门。同时,十分重视发挥儿童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不仅要求提高儿童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而且从细微之处入手,要求儿童从自己做起,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