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年“两个规划”专家解读系列之十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预防与保护相结合

全面实现儿童权益保护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陕西省“两个规划”编制组专家

马钰凤



《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将“儿童与法律保护”作为第七部分,包括10项主要目标和14项保障措施。儿童事业的发展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儿童的茁壮成长是全党和全社会共同的期盼。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要,全方位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前提是健全儿童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从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出发,以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指引儿童权利保护,增强儿童权利保护意识。新规划旨在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重视儿童权利的全面保护,从政策法规层面保护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和参与权等。新规划积极支持开展儿童权利保护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重视实践经验的引入与监督制度的落实。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新规划全面落实儿童保护责任,加大针对儿童保护重点问题的行政执法力度,从儿童保护执法的细微处着眼,强调在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儿童权利保护。
涉及儿童的司法保护应体现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性。新规划明确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审判、检察、警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中探索针对未成年人的工作机制与方法,如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改革,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务,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新规划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中,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实体权利与程序权利的保护,在社会调查、心理保护、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等方面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充分体现执法、司法、保护与服务的结合。
二、提升儿童与全社会的法治素养与保护意识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规划在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教育和宣传中强调多主体合力的发挥,明确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司法合力的儿童法治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以多种形式推进儿童法治教育,在提升儿童法治素养和保护意识的同时,提高家长、教师、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全面保障儿童民事权益
对儿童民事权益的保障关涉儿童的身心发展状况与未来的发展方向,与儿童的生活息息相关。新规划全面保护儿童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重视发挥调解在儿童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家事调解的有效开展有助于矛盾的化解,亦能发挥多组织、多机构的优势力量。新规划探索父母分居或离婚等特殊时期儿童权益保护,关注儿童权益保护的公益诉讼和支持起诉制度,从而进一步保障儿童在诉讼程序中的权利。
四、完善家庭监护制度,多主体监护职责共担
未成年人监护需强化父母的监护责任,在完善家庭监护的基础上,明确国家的支持、指导、帮助与监督责任,强化民政部门的临时与长期监护职责,完善国家监护的兜底责任。新规划以此为思路,明确依法规范父母的监护职责,落实各级部门对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职责,探索建立监护风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加强监护干预,强化国家监护制度和民政部门监护职责,发挥突发事件情况下临时监护的作用。
五、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立法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即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禁止使用童工不仅仅停留在法规政策层面,更应落实在日常的监督与检查中。面对节目制作、广告拍摄、网络直播等领域违法使用童工的乱象,新规划强调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巡视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儿童参加演出、节目制作的相关规定。新规划还关注保护未成年工的权益,要求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如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等。
六、依法预防和严惩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儿童的健康成长关乎千家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对儿童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容易对儿童产生长期甚至不可磨灭的不利影响。因此,新规划重视预防和依法严惩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关注针对儿童的性侵害,要求加强儿童预防性侵害教育,如提升儿童、家庭、学校、社区的报告意识和能力,探索关涉性侵儿童的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机制,完善性侵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完善儿童侵权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探索制定性侵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等。
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新规划要求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使已发生的家庭暴力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儿童的隐私、安全和心理健康是儿童重要的人身权益,因此新规划强调保护受害儿童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受害儿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生活救助和临时庇护。
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儿童的身心健康,新规划面对新时代的发展,明确要求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入户走访、群众工作等传统手段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为了提高被拐儿童寻回的可能性,新规划要求完善儿童失踪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利用网络打击违法犯罪,落实确认孕产妇身份与儿童身份的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医院和公安机关的职责。
七、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信息时代,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发生且形式多样。理论上的分析研究能有效指导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新规划要求加强对网络空间中涉及儿童违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释法,通过案例解说实现普法教育,提高公众对儿童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针对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的特殊性,新规划特别要求禁止利用网络欺凌儿童、侵害儿童隐私和个人信息。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儿童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儿童违法犯罪重在预防
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常都经历了从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的演变,因此新规划重视预防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在预防中重视教育和行为矫治,采用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的方式予以干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题培训、项目培育、加强专门学校建设等方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将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从而预防再次犯罪。新规划对涉罪未成年人予以平等的保护,使其免受歧视。
让儿童更加全面健康地成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课题,儿童的法律保护需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结合、与时代背景相契合。新规划“儿童与法律保护”部分的编制体现了当代儿童法律保护的新特征和新方向,未来的10年是实现儿童权益保护实质性飞跃的阶段,我们必将取得长足的进步,必将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