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 关于推进村(社区)妇代会 改建妇联和镇(街道)妇联组织 区域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市妇发〔2017〕18号)

各区县妇联:

按照《陕西省妇联改革方案》(陕办发〔2017〕19号)、陕西省妇联《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进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的通知》(陕妇发〔2017〕24号)和《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妇发〔2017〕25号)要求,市妇联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进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和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通过改革,进一步壮大基层妇联组织力量,推动形成“妇女群众工作妇女做”的生动局面,使妇联组织更好地植根并服务于基层妇女儿童,把妇联基层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全面落实《全国妇联改革方案》《陕西省妇联改革方案》中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巾帼力量。

总体要求:

1.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和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

2.村(居)民小组全部建立妇女小组,村(社区)妇联全部配备主席、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和执委。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要力争在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村(社区)妇联组织组建率100%、100%村(社区)“两委”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和100%村(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

3.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要立足建设服务型妇联组织,强化属地化原则,打破行政隶属,打破身份界限,打破行业分割,使镇(街道)妇联从机关走向全区域,将妇联的组织链条和工作触角向镇(街道)全区域延伸,推进辖区内各个单位、各个组织、各个领域的女性共同参与、开放互动、全面覆盖的妇联组织建设,形成组织覆盖、队伍壮大、机制健全、服务精准、群众受益的妇女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任务

1. 建立村(社区)妇女联合会。村(社区)妇联组织由妇女代表大会改建为妇女联合会。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1人,专兼职副主席不少于2人,执委一般不少于15人。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2.建立村(社区)妇女小组。村(社区)妇联组成人员要结合村(社区)组织规模、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设置,主要由妇女小组长、妇女代表、驻村女大学生村官、农村女经纪人、巾帼志愿者骨干等热心妇女群众代表构成。村(社区)妇联下设妇女小组,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楼栋网络)建一个妇女小组,辖区内女性集中的兴趣小组、文体团队、合作社、商务楼宇、专业市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也要分别建立妇女小组,每个妇女小组设组长1名,按照自愿、协商的原则,从优秀女性中产生。

3.做好村(社区)妇女代表推荐工作。代表人数由镇(街道)妇联商村(社区)党组织决定。妇女代表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女性;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心为辖区村(居)民服务;富有爱心,群众认可度高;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积极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荐代表时,要打破年龄、学历、身份、职业、户口的限制,把热心妇女工作、会做妇女工作、善于做妇女工作、愿做妇女工作,在妇女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女性推选出来,非中共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4.配强村(社区)妇联班子。村(社区)妇联主席、专兼职副主席、执委候选人,由村(社区)党组织确定,其中,主席、专兼职副主席,需经乡镇(街道)妇联同意后确定。主席候选人一般应为村(社区)“两委”中女性成员。落实村(社区)妇联主席进村(社区)“两委”。

5.推动落实工作经费和阵地覆盖。争取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纳入镇(街道)财政预算,按照每年不低于人均一元钱的标准,为妇联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推动落实村(社区)妇联和妇女小组负责人岗位报酬;完善“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功能,100%覆盖到村(社区)。

(二)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任务

1.构建区域化组织网络。打破行政壁垒和条块分割的界限,怎样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样建组织,努力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纵向将辖区内的村(社区)由妇代会改建为妇联,在村民小组、居民网格建立妇女小组;横向在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功能园区、专业市场、兴趣小组、联谊组织中,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实际,组建妇联、妇工委、妇委会、妇女小组,真正实现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女组织。

2. 配强镇(街道)妇联班子。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有关配套文件规定,做好按期换届工作,选好配强镇(街道)妇联领导班子。镇(街道)妇联配备主席1名,专兼职副主席若干名,其中至少有1名村(社区)妇联主席。积极争取镇(街道)妇联主席进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中的女性担任妇联主席,再配备一名专职妇联干部。镇(街道)妇联主席、专兼职副主席候选人,由镇(街道)党委确定,其中,主席、专兼职副主席,需经区县妇联同意后确定。

3.打造专兼职工作队伍。加强执委会建设,执委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执委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总数的50%以内,各界妇女占50%以上。要不唯年龄、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更多把在妇女群众中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各方面女骨干、女能人、女带头人、女先进典型吸纳到镇(街道)妇联队伍中来,打造“编内编外相结合,专职兼职相补充”的妇联工作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团体作业”,形成群众工作群众做的生动局面。

4.推动党群共建服务阵地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依托各类基层党组织和党群服务中心,着力打造“妇女儿童之家”阵地品牌,努力实现党群服务阵地共建,服务资源共享。完善“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维权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创业就业指导、志愿服务、评选“最美”等,使“妇女儿童之家”成为基层民主、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平台,成为社区妇女儿童的温暖之家。

5.探索建立发挥作用的制度。可参照西安市妇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工作制度》《兼职副主席工作制度》《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区域化妇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妇联主席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妇联组织的整合联动;建立区域化妇联轮值主席制度,由专兼职副主席、执委组成轮值主席团,定期召开轮值主席会议,围绕中心和妇女所需组织策划活动,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区域化妇联干部鼓励激励制度。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在推荐干部、评优选优、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中优先考虑,激发干部谋事干事热情。

6.探索建立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纳入区(县)财政预算的机制,确保每年不低于人均一元钱的标准,为妇联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方法步骤

(一)摸底准备阶段(7月)。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的领导下,深入调查,摸清本地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和优秀妇女的基本情况,为改革工作奠定基础。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妇联的要求,制定村(社区)会改联和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实施方案、选举办法等。要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阵地作用,通过网站、微信、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村改联和区域化建设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试点先行阶段(8月-9月)。新城区、灞桥区作为全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区县,要先试先行,9月底全面完成改建工作,为全市村(社区)会改联和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提供经验。其余区县要因地制宜,不等不靠,制定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表,确定各自的试点镇(街道)和村(社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为整体推进积累经验。市妇联将加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现场会,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通过改建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改建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整体推进阶段(10月-11月)。各区县妇联要按照省、市妇联的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加强统筹安排和分类指导,在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村(社区)会改联和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要按照《陕西省妇联城乡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指引(试行)》,开好妇女代表大会和执委会,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改建工作要在11月底全面完成。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总结,并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有计划地对新任镇(街道)、村(社区)主席、专兼职副主席、执委、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进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要开展以“妇联组织亮牌子、妇联主席亮身份,妇女工作亮任务”为主要内容的“三亮”活动,在镇(街道)妇联、村(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和妇女集中的活动场所公开亮出妇联组织构架,主席、专兼职副主席、执委的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任务等,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完善妇联工作群众参与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争取支持。村(社区)会改联和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工作是全省妇联基层组织改革的重要任务,村(社区)会改联工作还列入了市委2017年度改革工作要点。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主动向党委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指导和支持,可争取与组织部的名义发文开展工作,做好改建工作。并争取政府给予资金支持。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妇联成立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动和指导督促,加强与区县委的协调沟通,争取对妇联改革的支持。区(县)妇联是会改联和区域化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在区县委的领导下,主席亲自抓,安排专人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确定时间进度表和路线图,做好安排部署、推动落实、数据汇总、经验总结等各项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统筹联动,稳步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妇联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改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改建程序和方法,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引导妇女群众主动关注、积极参与,为妇女参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妇联要及时总结宣传妇联基层组织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报市妇联组联部。邮箱:xaflzlb@163.com


                                                   西安市妇联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