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联关于举办西安市妇女手工艺品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市妇联 发布时间:2013-08-16 11:55

各区县妇联:

为进一步组织和引导全市城乡妇女积极参与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推动妇女自主创业、增收致富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西安市妇联决定举办西安市第四届妇女手工艺品技能大赛。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丰富妇女生活  弘扬传统文化

二、参赛对象

全市城乡妇女手工艺品爱好者和制作者

三、大赛时间

2013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赛地点

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五、大赛项目

(一)刺绣类(包括机绣、十字绣、苏绣、湘绣、堆绣等);

(二)编钩织类(绒线编钩、丝线编钩、丝网花等);

(三)剪纸类;

(四)布艺类;

(五)制画类(农民画、麦秆画、棉絮画、烙画等)。

六、参赛方式

(一)以区县妇联为单位,按比赛项目分类组织初赛,并在初赛基础上,推荐选手与作品,分类报名,统一组队,参加市级大赛,每人限报一种类别参赛,每类选手不超过5人(“十字绣”选手不能超过刺绣类的60%);

(二)参赛选手必须同时参加作品展示和现场竞赛两部分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比赛最后成绩由作品展示和现场竞赛两部分得分组成,作品展示评分占总分的40%,现场竞赛评分占总分的60%

七、比赛方法

 比赛分为两部分进行

() 作品展示部分

每位参赛选手选送参赛作品3件(大框十字绣1件),每件作品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作品类别和作品名称,于大赛开始前送市妇联发展部,由专家进行统一评比打分。作品展示评选占总分的40%

(二)现场竞赛部分

规定命题、限时制作(材料自带,时间为2小时)。现场竞赛占总分的60%

八、奖项设置

1、大赛按照分类,共设立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西安市妇女民间工艺能手”荣誉称号,其他参赛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荣誉证书。

2、大赛设立组织奖。组织奖根据参与组织大赛整个过程中各单位的组织工作情况确定。

九、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踊跃参与。本次大赛是市妇联深入开展妇女“建功立业”工程,推进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组织和领导,积极宣传动员广大基层妇女踊跃参与,以饱满的热情和一流的手工艺水平,为大赛做出贡献。

(二)做好选手和作品的落实、推荐、上报工作。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做好展示作品的征集、筛选、推荐工作和参赛队员的挑选落实工作。并于828日前将参加大赛的领队、选手名单,选手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表(作品登记表要有68寸彩色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妇联。

(三)凡参加过省、市手工艺品大赛,荣获过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大赛同类项目的比赛。

 

附件:

1、西安市妇女手工艺品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2、西安市妇女手工艺品技能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

3、西安市妇女手工艺品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统计表

                   

 

 

一三年八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