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妇联开展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8月17日,长安区妇联主席王莉同志带领巾帼志愿者在子午、五台、太乙等沿山街道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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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巾帼志愿者们进村入户向群众解读并发放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长安区妇联关于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倡议书》等宣传彩页共计20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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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巾帼志愿者们号召部分村民在沿山道路两旁开展捡拾垃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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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让“保护秦岭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了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为打赢“秦岭保卫战”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