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国巾帼文明岗完成自查工作

  2009年以来,西安市共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11个,主要分布工商、税务、公安、保洁、社区服务、机关财务、档案管理等行业。日前,按照省妇联《关于开展全国巾帼文明岗自查工作的通知》(陕妇通字〔2014〕18号)要求, 各“全国巾帼文明岗”进行了自查工作。
    自查结果显示,西安市“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建立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长效机制。二是心系百姓,服务群众,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活动丰富,宣传有力,树立巾帼文明岗文明形象。四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引领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在自查的基础上,巾帼文明岗将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工作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勇于创新工作;并针对女性特点,加强心理疏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