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困境儿童、贫困儿童决策部署情况良好

  近年来,西安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困境儿童、贫困儿童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困境儿童、贫困儿童保障和救助水平,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权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和保护。

  西安市目前共有孤儿1396人,按照中、省、市各级保障标准,全市孤儿生活费都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得到了保障。西安市对街头流浪儿童做到立即救助,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其寻找亲属,对寻找到亲属的及时护送回家或通知家属接回,对确实寻找不到亲属的将其安置到市儿童福利院抚养,享受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待遇。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41人次。对贫困家庭儿童救助,主要采取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能正常生活。对困难家庭的学生实行“助学补助”,2014年全市共有3114人得到资助,资助金额为1523万元。对重病重残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自2014年3月起,西安市残联实施了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2015年3月又推出7—16岁残疾少年康复救助项目,一年来,西安市共有1256名残疾少年儿童受到了救助。2011年起,西安市妇联全面启动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先后为留守儿童捐赠“爱心书屋”、开展“缘结兰花草、情牵宁德人”、 “七彩微梦想、与爱共成长”,等关爱活动30余次,捐赠资金和物资价值30余万元;争取省妇联 “儿童幸福成长家园”项目,建立了6个留守流动儿童幸福成长家园。根据中、省、市的相关要求,长期为困境、贫困儿童开展捐资助学、法律援助等活动,先后为多名服刑人员或长期戒毒人员子女、受虐儿童提供援助;开展“爱慕阳光女孩”关爱行动,8年来累计发放资金16万元,受益儿童280人(次);实施西安市贫困儿童疝气患者救助项目,已救助疝气病儿童355名。从2014年起,西安市权益受到侵害或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贫困儿童,可申请西安市妇联妇女儿童民生项目0.5-1万元的紧急救助金,以解决燃眉之急。面对城市新增人口数量激增、学位供给困难的矛盾,2014年,市教育局制定了按照“以流入地为主、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凭三证(户口簿、务工证、居住证)免试入学”的原则,保证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起享受“同城待遇”,接受公平和谐的教育,两年来,共解决了21.5万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长效机制。据统计:2009年4月9日公安部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立拐卖儿童案件372起,破案341起,解救儿童418人。同时,市公安局打拐办在省公安厅打拐办的指导下,积极与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合作,陆续为3名生活困难的被解救儿童家庭各争取到3万元的经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