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年“两个规划”专家解读系列之三妇女与教育

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以教育促进妇女地位提高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陕西省“两个规划”编制组专家

焦杰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妇女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妇女教育是衡量妇女权益、性别平等、妇女发展的重要指标。自《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我省妇女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基础教育的性别歧视现象基本消除,女性职业教育得到加强,两性享有的教育机会与资源趋于平等。2021年12月,《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正式颁布实施,“妇女与教育”领域围绕着当前我省妇女的教育现状与未来发展,提出了10条主要目标和11条保障措施。这些内容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兼顾,目标设置涵盖面广

新规划制定的目标涵盖范围很广,既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也包括职业教育及继续教育,同时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和性别平等教育,可谓囊括了妇女教育的方方面面。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新规划有继承也有发展,但更符合当前实际和未来十年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比如: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及消除文盲等,一直是陕西省妇女教育发展的重点,基本目标都已经达到,所以这次设定的目标就是巩固和继续推进。新增加的目标主要有政治思想教育、性别平等教育、高等院校性别比平衡和女性科学技术水平提高等。这些目标的设置,既符合习近平新时代妇女发展理论,与全国新纲要目标相一致,也符合我省妇女发展的长远规划,有利于陕西省社会文化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为了这些目标的实现,新规划所制定的保障措施非常详细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二、强调性别平等思想教育,着力构建和谐平等的校园文化

强调性别平等教育是新规划的一个重要亮点。其中,有两条目标与性别平等教育有关:一是第2条“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二是第3条“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前者是理论性的指导目标,后者是具体的发展目标。这种强调显示了我省推进性别平等的决心和努力。围绕着性别平等思想教育目标,新规划提出了很多具体的保障措施。比如: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加强大中小学及各类教师队伍的性别平等意识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小学校建立并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高等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等。这些目标和保障措施旨在打造平等和谐的学习环境。

三、发挥教育大省优势,以教育推动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

以教育推动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是新规划另一个重要亮点。我省是教育大省,在妇女教育发展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新规划不仅关注妇女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更关注高等教育和妇女教育的持续发展,尤其注重妇女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随着女性受教育机会的增多,进入高等学府学习的女生比例基本与男性持平,但人文学科和理工学科院校男女比例悬殊较大,针对这一情况,尊规划将“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作为发展目标之一;针对女性婚后将较多的精力投身家庭,继续学习的时间和动力不足,将“促进女性终身学习意识”作为发展目标,以此促进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前者有利于消除职业性别隔离,后者有利于女性在婚育后重返社会。这两项保障措施都有利于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最值得重视的是“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促进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目标,不仅有利于挖掘女性科学技术方面的才能,也对中国妇女形象的提高有着积极意义。

总之,新规划妇女与教育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指导,结合陕西省特点,关照我省妇女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以教育作抓手为我省妇女赋权,为她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宽松的发展环境,从多方面促进我省妇女地位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