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年“两个规划”专家解读系列之五妇女与经济

全面保障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权益

推动妇女走在经济发展前列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陕西省“两个规划”编制组专家

杨红娟


平等参与经济活动是妇女的权利和义务,是妇女实现平等和独立发展的基础。在充分吸收妇女参与经济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在协同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人口生育政策的新形势下,面对妇女经济参与的新问题、新变化与新挑战,《陕西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简称新规划)对妇女与经济领域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优化。新规划共设置9项主要目标、13项策略措施,促进妇女平等充分参与经济活动,保障妇女劳动权益,推动妇女走在经济发展前列。

一、为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获取经济权益提供政策保障

为达成“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的总目标,新规划要求,完善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土地与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权益的政策体系,通过税收、住房等激励政策,保障女性就业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新一轮技术革命所导致的就业模式、工作模式的巨大变化,提出保障新业态从业妇女的劳动权益。

二、着力消除女性就业障碍,优化就业平等就业环境

针对女性就业的性别歧视问题,新规划从惩戒、督促、监管以及司法救济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促进政府、社会以及法律协同推进消除就业歧视,特别提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发挥男女平等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妇女创新创业巾帼行动”、女大学生就业支持、困难妇女就业帮扶等措施,保障各类不同需求妇女创业就业。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高质量就业,以就业提高妇女经济地位。

三、加强女性就业能力建设,提升职业竞争力

为不断满足女性职业能力发展的差异化需求,新规划提出,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项目参与、决策与咨询,提升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和应用,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收入公平。

四、优化妇女职场环境,构建女性友好型职场

为保障女性劳动安全,新规划提出,要推动全面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加强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劳动保障监察以及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鼓励用人单位落实男女同休哺乳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关心关爱女职工,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在工作场所建立母婴室等设施。

五、保障农村妇女财产收益,凝聚妇女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为保障农村妇女在股权量化、征收补偿、权益流转各环节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收益权,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完善征地安置补偿分配等农村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依法落实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宅基地使用权,依法确权登记颁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高素质女农民培育,引导女农民争做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扶持发展适合城乡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