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年“两个规划”专家解读系列之六儿童与教育

立德树人,做面向未来的中国人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副教授

陕西省“两个规划”编制组专家

贺琳霞


《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儿童与教育领域共确定9条主要目标,提出13条保障措施。与“十三五”相比,增加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以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等目标,健全了儿童全面发展的教育机制,使儿童享有更加均等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充分落实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陕西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新精神。同时,也回应了 “双减”“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儿童教育领域的新问题,为203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立保驾护航。
一、明确坚持党对儿童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新规划将“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从指导思想到具体领域,从主要目标到保障措施,从总体规划到具体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的重要精神和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儿童与教育领域,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首要目标,落实了为中国共产党育人、为中国育才这一社会主义办学出发点和归宿。
在保障措施中,首先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在学校教育中深化德育育人,完善德育工作体系,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创新德育工作形式,丰富德育内容,增强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第三,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四有”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领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职业道德修养,坚守教书育人职责。第四,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注重利用校训、校规、校史和重要节点等,培育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营造立德树人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深化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实现儿童全面发展目标
新规划以国家2035年建立教育强国为蓝图,在教育公平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教育内涵发展,重视教育质量的提高。提出“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注重儿童核心素养,提出“提升儿童科学素质,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在保障措施中,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首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制度方面,“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明确“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学前教育以县级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新建居住区中小学校配套建设政策”、“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落实生活补助政策”、“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等具体措施。在教育内容上,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同时强调“开展性别平等教育,提升性别平等意识”、 “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教育全过程,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在组织与实施方面,提出“进行教学改革,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提升校园智能化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学生的信息化自主学习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丰富校外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建立健全教育工作机制,优先保障儿童发展
为实现儿童教育与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同步发展,健全的儿童教育工作机制是保障。新规划儿童与教育领域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首先,做好顶层设计,坚持党对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作为首要的保障措施,“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其次,建立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同时加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科学的办园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体系、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等教育体系的建设。第三,实施专项计划,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高中阶段 “达标创示范工程”、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家校(园)共育示范基地建设等,提高保障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儿童参与实践
儿童参与是儿童的权力之一,也是我国儿童发展纲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我省新规划提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为儿童参与提供了良好的校园环境。首先,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建构尊师爱生和团结友爱的校园文化氛围,营造有利于学生参与的良好氛围。其次,在学校环境建设中融入儿童视角,保障儿童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通过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为学生提供适合身高的课桌椅、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善学校用餐和学生寄宿条件等为儿童参与提供条件。第三,注重通过实践活动促进儿童参与,利用校训、校规、校史和重要节点等,培育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为儿童参与提供适宜的机会,将儿童参与落到实处。
五、构建家校协同育人新格局,促进儿童可持续发展
新规划强调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格局,提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的目标。首先,持续推进学校教育提质。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加强“四有”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全面促进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形成,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益。其次,注重发挥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特殊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优秀家庭教育经验。多种形式开展家校(园)合作,加强家校(园)共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第三,注重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发挥校外教育育人功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等校外教育基地作用,统筹利用城乡校外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促进城乡、区域校外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增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