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专家解读系列之八妇女与社会保障

促进妇女共享高质量的社会保障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 杨红娟

社会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过去十年,西安市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未来十年,是我国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推动妇女平等享受社会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共同富裕,针对西安市妇女社会保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新一轮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对围绕妇女与社会保障设置了9项目标和11条保障措施,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补齐社会保险短板弱项,提高妇女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完善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的政策体系

新规划提出,在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程中,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制定出台社会保障规章政策以及全国综合养老创新城市试点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建构城乡居民降低生育成本机制。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推进女职工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发展宫颈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探索设计符合西安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加强社会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与管理。

二、持续扩大妇女社会保险覆盖面

为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着力消除妇女参保障碍。新规划提出,进一步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引导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巩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贴政策,推动女职工和城乡女性居民持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支持灵活就业女性参加相应社会保险,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保持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5%以上。新规划也提出,相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三、健全妇女共享社会保障机制

在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机制方面,新规划提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妥善解决妇女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保障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妇女相关重特大疾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保障水平。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一系列措施,将有效促进妇女社会保险水平不断提高。

四、保障困难、残疾妇女基本生活需求

为提高妇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新规划提出,要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要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专项救助制度以及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建立多元参与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要落实和完善动态调整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残疾妇女补贴标准,提高妇女福利水平,保障困难残疾妇女的基本生活需求。

五、完善妇女基本社会服务

针对老年妇女占比大、寿命长、失能比例相对较高等现实问题,新规划提出了完善妇女养老服务和关爱服务等两项目标任务,以及完善信息平台、多元供给、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保障措施。要着力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促进养老机构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邻里之间的互助性养老。为进一步完善妇女关爱服务,提出建立完善以区县为单位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支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建立困难失能留守妇女定期探访慰问制度,重点为生活困难、残疾、重病以及老年妇女等群体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