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专家解读系列之九妇女儿童与家庭

以家庭助推妇女儿童发展迈上新台阶

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张勇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西安市全市常住人口家庭户450.48万户,家庭户人口1105.57万人,常住人口中女性人口为633.7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48.93%,儿童260余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对保障妇女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对夯实社会综合治理根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而推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首次被列入《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西安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是妇女儿童发展领域的重要延伸,对倡导科学的家庭观念,促进性别平等,构建安全健康的儿童成长环境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新妇女规划中“妇女与家庭建设”设置了9项目标和10项策略措施,新儿童规划中“儿童与家庭”部分设置了8项目标和9项策略措施,充分体现了中省市人民政府对家庭与妇女儿童发展关系的深刻认识,对家庭与妇女儿童发展关系的高度重视。

一、注重妇女儿童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构建

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和需求的满足需要完善的政策体系做支撑,在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两部分内容中,都倡导需要建立全面的家庭支持政策体系。完整的家庭政策体系可以给后续的具体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提供指引,也有了资源的保障和服务的依据。新妇女规划在“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把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作为该领域的重要目标之一,突出强调了构建基于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包括家庭生育、养育、托育、教育、养老、病残照料等和家庭基本职能相呼应、相支持的政策体系,并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加强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地方法规政策建设等相关目标,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给操作层面提供有利的保障。同时,家庭养育、教育职能的实现需要强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新儿童规划在主要目标和保障措施方面均提出了构建家庭养育、教育的支持系统,包括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将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与保障作为家庭支持政策的优先领域。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生育养育友好措施。

二、强调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儿童价值观的形成来源于其生活经历和所处的环境,家庭在其价值观的塑造方面有着重要的优势。新妇女规划提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新儿童规划设置培养儿童成长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的目标任务,就是通过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代家风,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实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新儿童规划中设置了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目标,提出每个区县建立一所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95%的城市社区和85%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任务,并通过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使其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这些具体指标的设定,聚焦为家庭提供普惠性的公共服务,将切实帮助全市广大家庭科学育儿、和谐发展,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三、倡导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的新时代家庭关系

妇女儿童幸福感的获得离不开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新妇女规划提出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新儿童规划中提出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等,都体现了对平等、民主、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视。《规划》在策略实施方面对于营造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上做了具体的指引和安排,如提出的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式,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推进移风易俗,保障妇女的婚姻自由,抵制高价彩礼等现象,引导改变生男偏好等,为妇女儿童营造温暖关爱的家庭关系提供了保障。

四、提出推进家庭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

妇女参与家庭建设必须有具体明确的实现路径,新一周期的发展规划在妇女与家庭建设中主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是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把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二是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倡导者、建设者,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三是支持家庭更好地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不断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四是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针对父亲在家庭教育中履责偏少的现实,新规划提出要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倡导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的义务,共同言传身教、重视亲子交流和陪伴成长。五是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