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规划 十年发展
——西安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效显著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十年来,西安市政府妇儿工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陕西省、西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使西安市妇女儿童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十年来,西安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妇女参与经济的领域不断拓展,妇女经济地位进一步提高。全市从业人员中女性约217.78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5.6%;城镇单位从业女性52.38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37.3%;在各项优惠政策保护下,全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妇女就业率达到了85.5%。2003年以来,有8900多名城乡妇女通过小额担保贴息政策实现创业梦想。

  妇女参政议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十年来,西安市努力推动妇女参与政治和民主决策、社会管理。2010年,市人大、市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分别占到20%和28.6%。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分别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市级机关党政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达到了59.62%。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决策管理层女性比例得到提升,其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女性比例分别占到了64%和 21.8%;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比例分别上升到18.1%和24.2%。

  提升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才能促进全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十年来,西安市始终把妇女儿童教育工作作为促进和谐发展的重点任务来抓,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2010年,全市共有公办、民办幼儿园(班)1804所,学前儿童入园率达到81.97%,在园人数比上年增加了12.66%。2010年,西安市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99.96%、小学女童辍学率降至0.01%;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9.6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0.67%,初中女童辍学率降至0.6%。全市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2009年底,西安市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女生30.48万人,在学女研究生3.09万人,分别占在校本专科生及在学研究生总人数的48.2%和43.6%。女性非学历教育得到加强,儿童特殊教育得到长足发展。西安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蛋奶工程”,惠及农村学生25.1万人;启动了农村特别是山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十年来,西安市把妇女儿童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工程,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妇女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差距逐步缩小。通过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开展各类“母亲健康”项目以及实行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等制度,确保了母亲和婴幼儿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50.51/10万降到了2010年的16.88/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0年13.87‰降至3.73‰。通过开展“心系新生命”、“母亲健康知识大讲堂”等活动,加强了三优教育和妇女健康教育,特别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妇女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妇女儿童的健康指标大幅度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低出生体重发生率等指标均不断降低,流动人口妇女儿童享有与属地人口卫生保健同等待遇。

  西安市妇女儿童社会保障覆盖面在两纲两规划实施的十年中不断扩大,相关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截止2010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为88.45万人、78.60万人、53.51万人、43.37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87.9万人,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4.7%。女性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人数较之十年前实现了跨越式提升。加大了对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贫困儿童的社会福利保障力度。从2007年起,西安市居民医保中,制定了多项有关儿童医疗保障的优惠政策,普惠广大少年儿童。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方面。十年来,西安市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保障体系和法律维权网络。市人大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颁布实施了地方性法规《西安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妇女儿童发展及共享改革成果的政策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保护和制度保障。截止2010年底,全市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联络部、工作站(点)及爱心工作站等共计1277个;全市妇联系统建立了四级信访接待站(点)3699个。全市各级法院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7个、少年法庭15个,依法保护了妇女儿童及诉讼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部门形成了纵横交错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信访服务和司法保护网络,为妇女儿童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公安系统一直保持对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2008年-2010年间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50起,有力打击了危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保护了妇女儿童人身安全。

  十年来,西安市妇女儿童生活环境日益得到优化,尤其是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2010年,西安空气质量“良”以上的天数达到304天,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到9.50平方米,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4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4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00年30.88%提高到2010年66.49%,农村改水受益率从2000年88.99%提高到2010年97.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2000年41.75%提高到2010年76.8%。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城镇社区和农村已建立“妇女之家”3552个,实现了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全覆盖。儿童文化艺术团体常年坚持为儿童编排优秀剧目和演出,西安出版社为儿童推出了大量优秀少儿读物,全市文化馆、艺术馆和图书馆等为少年儿童常年开办各类少儿艺术培训班开办率达到77%。报社,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常年开播、开办有关妇女儿童的节目,精心打造精品栏目,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十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纳入到西安市“十五”、“十一五”规划中统筹协调、同步推进;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作为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加大经费投入,出台相关法规政策以及保障措施;把加强各级政府妇儿工委机制建设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不断创新提高妇女儿童工作水平,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创新发展的妇女儿童工作格局,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使广大妇女儿童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为新10年西安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年规划,十年发展。过去的十年,西安市顺利完成了两纲、两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新的十年,我们将围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加大政府依法行政的力度,积极推动新一轮国家两纲和省市两规划的贯彻落实,努力促进西安市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