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来源:权益部 发布时间:2018-03-19 11: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颁布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为深入贯彻《反家庭暴力法》,推动各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和落实,为大西安平安建设贡献力量,3月16日,西安市妇联、西安市法学会联合举办了以“构筑法律屏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西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研讨会。来自西安市公检法司、民政局、卫计委、教育局、妇联等系统代表100余人,共同交流分享加强法制建设和遏制家庭暴力的经验。

西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黄必方在研讨会上致辞。他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紧紧围绕大西安建设“追赶超越”,以“奔跑”的速度抢抓机遇,使“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妇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妇联组织历来高度重视的工作。特别是在大西安大发展的机遇叠加期,着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发挥妇女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社会各界及在座各位的责任和担当。黄会长诚挚地向与会嘉宾提出三点期望:第一,希望大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结合实际搞研究,共同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建言献策;第二,希望大家坚持用国际化的视野、严谨求实的态度,积极出谋划策,共同为大西安“追赶超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第三,希望大家积极投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研讨会首先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张伟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解读。在研讨环节,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户政处副处长赵学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党晓红和市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姜杰向大家介绍了《反家庭暴力法》执行情况。市法援中心主任屈礼军介绍了司法部门对家庭暴力案件援助情况。市妇联权益部部长王芳荃围绕妇联系统在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创新举措发言。临潼救助站站长雷朕详谈了如何兜底保障受家暴妇女权益。有关学校和医院的负责人发表了对反家暴法的认识。部分社会组织、妇女维权工作者和律师阐述了在实践《反家庭暴力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张伟教授、陕西省社科院研究员江波和陕西家源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李琳作为点评专家,对与会代表的发言和各单位在实施《反家庭暴力》中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应建立多部门联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机制、推动建立强有力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工作力度等建议。

西安市妇联副主席岳岚总结讲话。她指出,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妇女儿童权益与和谐家庭关系的高度重视、关心爱护,大家要充分认识反家庭暴力法制定实施的重要意义,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她强调,《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部门、司法机关、执法机关、人民团体、村(居)委会、社会组织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责,期待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有效配合,进一步健全报警投诉、联合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搭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反家庭暴力的强大合力,共同遏制家庭暴力丑恶现象。她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优势、整合资源,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环境,让妇女儿童获取更好的保障,创造更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