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4号),西安市妇女联合会是市委领导的人民团体,同时接受陕西省妇女联合会领导。同时,根据《西安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我会设6个职能部门,西安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妇女联合会,有1个所属基层预算单位。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引领全市广大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切实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2.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丝绸之路经济带贡献力量。

3.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引导妇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丰富“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时代内涵,在本职工作中创新、创优、创造新业绩。

4.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传统美德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培育良好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和开展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及生产、生活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完善组织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主动承接涉及妇女儿童利益和发展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6.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做好家庭和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7.坚持改革创新,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进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强化阵地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负责妇女交流合作,围绕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妇女及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妇女儿童方面的对外文化、教育、环保等交流和经贸活动。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妇联系统深化改革的一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五个坚持”。进一步认清新形势下做好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做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尊重妇女主体地位;坚持推进妇联和妇女工作改革创新,确保妇联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好党的工作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践行“五大理念”,实施“五个行动”。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好巾帼“创业创新、文明和谐、绿色健康、携手合作、维权关爱”系列行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妇女在推进创新发展中创造精彩人生,在协调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在绿色发展中积极行动,在开放发展中合作共赢,在共享发展中自立自强。

三是聚焦精准扶贫,贡献巾帼力量。按照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的要求,继续深化“巾帼脱贫圆梦”行动,2016至2020年,创建10个市级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培树一批女经纪人,针对贫困妇女开展小额担保贷款知识、手工制作和家政服务技能培训2万人次。依托“互联网+”,发挥好市妇联巾帼家政、妇女手工艺者、女企业家、女大学生创业者和农村女经纪人“五大联盟”的聚合、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妇联精准扶贫、妇女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突出“三个注重”,弘扬良好家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以树立良好家风为重点,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和在党政机关开展廉洁家庭建设,创建“家风家训”教育展馆,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促进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五是坚持依法维权,服务妇女群众。发挥妇儿工委办的优势,大力宣传和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推动我市“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扩建、妇女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项目的落地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达标。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关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四级妇女维权网络作用,畅通妇女利益诉求,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群团组织改革的新要求,力求在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拓展服务职能、开展网上工作、扩大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覆盖面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扎实推进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妇女创业就业、弘扬良好家风、创建平安家庭、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筹备召开西安市第十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真正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成为党更加信任的工作助手,妇女群众更加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西安市妇女联合会系统2014年末共有在职人员60人,离退休人员48人,资产总额共计3036.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妇女联合会机关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9人,离退休人员41人,资产总额2858.20万元。

(二)西安市兴庆幼儿园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30人,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9人,离退休人员10人,资产总额606.88万元。

四、2016年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一)2016年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西安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预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2〕1237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填报口径:

收入项目填报口径: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经费数。

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会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会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会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2016年因公出国经费预算同比增加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西安市妇联(本级)同比减少0.7万元,西安市兴庆幼儿园新增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同比减少20.8万元。

附件:2016妇联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