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2009年4月3日市政府妇儿工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重要一年,是我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率先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攻坚年,做好今年的妇女儿童工作意义重大。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五届一次会议和省妇儿工委有关会议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深入实施

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今年是两规划实施的攻坚阶段,进一步强化紧迫意识,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千方百计推动两纲、两规划目标全面达标,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把妇女儿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将两个规划达标作为政府部门重要职责抓紧做好

各级政府及部门是实施两规划的责任主体,要千方百计做好工作,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难点问题的解决,努力提升妇女儿童发展指标的达标水平。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政府各部门,要发挥其资源优势,提高其为妇女儿童配置各种资源的效率与效益;要在制定各类规划、出台各项政策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同时,宣传、文化与广电部门,发挥好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做好相关方面的宣传和妇女儿童节目,做出节目“品牌”效应。努力营造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做好未达标指标和重点指标的调查研究、目标分解和责任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找出差距;要通过调查研究,具体制定和完善各部门完成两规划指标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及完成时限,责任落实到人,尽快提高达标进度和水平,确保两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三)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体作用,倡导各成员单位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四个一”活动,即:提供一项新的优惠政策、一条有效措施,增加一个新项目、扶持一笔新资金等。市妇儿工委将在适当时机,组织创新工作评比、表彰。倡导开展有关情系妇儿促发展,牵手攻坚行动,积极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难点指标问题。

二、合力攻关两个规划实施的重难点问题

各牵头部门要组织调研,分析问题、提出目标、拿出方案;要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推动落实。

(一)加大解决农村妇女儿童重点问题的力度。一要加强农村妇女培训工作,在实施“百万新型农民培训工程”、“阳光工程”中,要使接受培训的农村妇女人数占到总培训人数的50%左右,力争两年内培训农村妇女基本达到总覆盖。农业部门牵头,科技、科协、妇联等各相关部门配合,整合各种培训资源,考虑妇女特殊要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妇女接受培训的覆盖面,帮助农村妇女脱贫致富。二要在推进农村合作医疗改革中,提高农村妇女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在全省率先解决农村孕产妇特别是贫困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问题。由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三要在教育机制改革中,积极改善农村儿童的就学及文化生活条件,加强学前教育,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环境。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达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由教育部门牵头,文化、妇联等部门配合落实。

(二)稳定和加大解决妇女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推动我市妇女就业创业比例在现有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有明显的提高。劳动部门牵头,人事、科技、民政、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合力攻克难关。要整合妇女培训资源,加大投入,扩大培训规模,不断提高妇女特别是失业妇女等困难群体就业的技能与素质;积极开展各种有关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专项活动、行动等,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开辟妇女创业绿色通道,增加妇女创业和就业机会,并帮助女大学生创业和就业;严格禁止性别歧视、着力消除性别差异,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要提高生育保险覆盖面,积极用足用好现有生育保险基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农村环境治理与改造,促进农村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得到尽快的改善。水务、卫生和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在新农村建设投入中,加大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和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的投入力度,并将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进行衡量与考核,切实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和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的提高。

(四)加快解决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教育、卫生保健问题,使其享有与本地市民同等待遇。教育、卫生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摸清底子,进一步关注、加强流动人口儿童入学、婴幼儿卫生保健与管理、孕产妇孕期管理等项工作,提高流动儿童入学率和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覆盖率。并充分利用“母亲健康快车 ”做好为基层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工作。

(五)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要严厉打击各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时组织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落实反拐计划。由公安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证,使我市的打拐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

三、积极适应新要求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工作水平

各级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要积极适应新任务和新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提高示范与创建工作水平。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配合省妇儿工委,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区县”活动等。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通过示范区和试点区工作,开展提升妇女儿童工作及达标水平、失业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农村妇女特色培训、社区妇女宫颈疾病普查等项目试点。达到提升区县妇女儿童工作及两规划达标水平的目的。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性别意识教育。积极推进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在适当时间,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专场报告会,对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和区县妇儿工委领导等,进行性别意识教育培训,进而提高他们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统筹与督查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要充分发挥其议事协调作用和组织、指导、督促的职能,对影响妇女儿童整体发展及规划实施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协调;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逐步完善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长效机制。市妇儿工委要进一步完善评价、督办工作制度,在适当时间,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检查各部门自查与制定方案情况、重点问题的推动解决情况,并对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四)加强两个规划的监测统计与分析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两规划监测统计和西安市妇女儿童统计数据库,加强分性别统计工作,为两规划终期评估及下一轮新两规划制定做好准备工作。

(五)全方位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力度。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在项目立项、科技推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对外交流、法制建设等方面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支持;在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残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及妇女儿童用品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好维权和保障工作。

四、组织为新规划编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按照省妇儿工委有关精神,为谋划好下一个十年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针对我市实际,组织课题调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都要有一个前期调研课题,特别是承担主要指标的部门要有一个以上的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对重大课题,由市妇儿工委牵头进行调研,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为下一轮两规划制定奠定良好的基础。